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4-107-110005
- 處分日期
- 2018/11/09
- 違規日期
- 2018/08/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67號),屬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發現106年11月、107年1月及2月有接受委託清除順同資源回收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未核實申報清除情形於營運紀錄中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一)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股坑三段五四○之三地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國光路1號5樓
- 更新時間
- 2025/06/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