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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110009
- 處分日期
- 2023/11/30
- 違規日期
- 2023/09/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收受的廢塑膠及製程產生的廢塑膠混合物露天混合貯存,貯存地點、容器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貯存地點及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有廢棄物污染地面情事,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製程產生的廢塑膠混合物未依規定申報產出及貯存情形,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第36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6條第1項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六路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斗六市榴南里斗工六路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