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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070001
- 處分日期
- 2020/07/09
- 違規日期
- 2020/06/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109年6月16日稽查時現場維修中未作業,維修時以人工方式將盤式混鍊機內壁刮除未經完整製程之半成品與產品混存,另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乙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09桃廢處字第0069-11號),經查核准許可內容,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與燃煤飛灰(廢棄物代碼:R-1106)摻配比例為10:1,抽查109年6月12日現場日統計報表摻配比例僅100:1.1(無機性污泥添加56公噸、燃煤飛灰0.631公噸),以上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規定裁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八八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