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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4-040004
- 處分日期
- 2025/04/05
- 違規日期
- 2025/02/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2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六甲廠從事水泥業,經本局於114年2月6日派員稽查發現違規情事如下:一、製程區輪胎清洗區作業廢水有接入雨水收集溝情形。二、T01-01上有一條軟管、一條硬管及一個進流溝皆未有進出流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法安裝水量計測設施。三、WM01至T01-01中段發現1個未登載槽體。四、T01-01許可為2座3kw之抽水泵,現場2座內容型號與許可不同。五、ST02旁廠房雨水溝未於許可登載。2.上述行為未依核准許可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本局於114年3月21日環水字第1140035111號函同意貴公司,限期改善展延至114年5月17日,並提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4年05月1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第2款及第22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8條第2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第3條第1項、第2項及第5條第1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文昌里中正路八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善化區文昌里中正路八一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5/04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