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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10-080002
- 處分日期
- 2021/08/16
- 違規日期
- 2021/07/2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局發包辦理「石龜溪石龜溪橋仔頭堤段(二期)防災減災工程」(管制編號:P109P8Z031-1),經雲林縣環境保護局110年7月22日派員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稽查時,經查該工區工地周界未設置全阻隔圍籬設置亦未申請替代方案,裸露地表、車行路徑及工地出入口未有防置相關措施,致影響防制效果,本次查核點數共40點依法告發。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市東區親水路一二三號
- 違規地址
- 雲林縣大埤鄉(石龜溪石龜溪橋仔頭堤段(二期)防災減災工程)工區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