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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20013
- 處分日期
- 2023/12/04
- 違規日期
- 2023/10/1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9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2年10月12日派員會同貴公司代表於廠內排放管道(P101)依採樣規定進行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採樣結果檢驗值為5500,已超過排放管道異味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5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1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附表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彌陀區文安里文安北路二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彌陀區文安里文安北路二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