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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興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新建工程

文號
30-108-020010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2/13
違規日期
2019/01/2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罰鍰金額
NT$3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現場已施工,結構施工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後續請業者陳述意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大昌段二地號,大昌段二之一地號,大昌段二之二地號,大昌段二之三地號,大昌段二之四地號,大昌段二之五地號,大昌段二之六地號,大昌段二之七地號,大昌段二之八地號,大昌段二之九地號,大昌段二之一○地號,大昌段二之一一地號,大昌段二之一二地號,大昌段四地號,大昌段四之一地號,大昌段四之二地號,大昌段四之三地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仁武區大昌段2、2-1~12、4、4-1~3 等17筆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