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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60078
- 處分日期
- 2025/06/26
- 違規日期
- 2025/04/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一、本局於113年07月03日至貴公司仁X廠執行事業稽查,現場發現廠房外空地(圍牆內)堆置廢塑膠混合物(D-0299),勾稽貴公司仁X廠110年01月至113年06月上網申報資料,發現該廢棄物貯存量皆申報為0,爰認定貴公司仁X廠未依規定確實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等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改善至113年10月18日止。二、 本局於114年04月01日勾稽貴公司仁X廠113年01月至114年02月申報資料,發現該廠原料之廢塑膠(R-0201)收受營運紀錄數量及貯存量未申報;廢塑膠混合物(D-0299)產出量及貯存量未申報,爰認定貴公司上述違規事實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1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條件:本局已於114年5月21日通知陳述意見時,限期貴公司於114年7月4日前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4年07月04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路竹區中山路九六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新田里勝利一街五八巷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