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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110046
- 處分日期
- 2021/11/25
- 違規日期
- 2019/12/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8年12月12日配合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稽查,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資源再利用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105年至108年間收受之廢木材(代碼R-0701)製成產品(木質燃料)販售後,申報銷售對象僅有旭延綠能科技有限公司,惟查貴公司另實際販售予恆耀節能設計有限公司,並於108年1月至5月尚有販售予永鵬瀝青有限公司,貴公司未依規定申報產品及銷售對象、證號、地址、產品代碼及名稱、銷售量等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2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二項次18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六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