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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連祥牧場

文號
30-108-050015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9/05/20
違規日期
2019/03/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查核現場放流水表讀數,與水電表操作紀錄登載不符,顯未確實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讀數值。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並限期108年6月20日前,檢具108年3月28日起至提送日之水表操作紀錄,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逾期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法於期限屆滿之翌日起執行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08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規定,爰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溪州鄉溪下路三段一八五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溪州鄉溪下路三段一八五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