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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40010
 
            
            
            
                
- 處分日期
 
                - 2022/04/06
 
            
            
                
- 違規日期
 
                - 2022/03/2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所屬觀音廠(管制編號:H5388750)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8年5月9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貴事業實收資本額為380,000,000元,且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登載之非有害污泥最大月產量大於100公噸(D-0902:105.225公噸),依前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惟貴事業迄今尚未設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榮工北路一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