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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4-106-030005
- 處分日期
- 2017/03/31
- 違規日期
- 2017/03/01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12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環保局於106年3月1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苗栗廠運作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未依規定標示中文名稱、危害圖示及警示語…等、『重鉻酸鉀、甲醛』未依規定將「物質安全資料表」更新為「安全資料表」及106年1月26日向台灣默克股份有限公司購買毒性化學物質「甲醛」10.9公斤未依規定申報運作紀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1項、第17條第2項、第8條第2項及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12條第1項及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5條第1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八八號六樓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苗栗市
- 更新時間
- 2025/06/02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