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20-110-120017
- 處分日期
- 2021/12/29
- 違規日期
- 2021/09/2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粉粒狀物堆置作業,惟無適當防制措施(裸露地面未灑水等有效防制粒狀污染物飛散之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及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4款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7條第1項後段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圳生段一七八、一七九、一八○、一八一及二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三俊街229巷1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