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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8-100002
- 處分日期
- 2019/10/17
- 違規日期
- 2019/08/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籍於本縣福興鄉番社村番社街1號,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核領有本縣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8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43號),經本局於108年7月25日IWR&MS系統勾稽貴公司108年7月15日事業廢棄物委託共同處理管制遞送三聯單(聯單編號為:N220101810800009),發現該筆聯單載運D-0701(廢木板棧板)未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17日公告「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之規定,於108年6月30日前完成裝設即時追蹤系統(GPS)裝置,案經本局於108年8月27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番社村番社街一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福興鄉番社村番社街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