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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2-030074
- 處分日期
- 2023/03/28
- 違規日期
- 2022/10/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111年10月18日貴公司車輛(車牌號碼:KEC-7799)於本縣鹿港鎮鹿工北一路5號「錦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收受及清運該公司廢塑膠墊(廢棄物代碼:R-0201),惟貴公司未取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檢核許可文件,即逕行收受清運行為,案經本局111年10月18日現場稽查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貴公司應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自行清運,倘再經查獲上開違規情節,仍將依法處罰。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雲林縣虎尾鎮惠來里惠來七五之四二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北一路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