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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10003
- 處分日期
- 2018/01/30
- 違規日期
- 2017/12/2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甲級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於104年12月10日祥新土木包工業委託貴公司清除「蘆竹區104年度蘆竹生命紀念園區墓基工程」所產生之廢木材(R-0701),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上網連線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一四二巷三七號及三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一四二巷三七號及三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