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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30007
- 處分日期
- 2022/03/01
- 違規日期
- 2022/01/1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官田區從事廢木材加工程序作業,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1年1月13日派員稽查,經查發現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之缺失記點共計14點,缺失如下:(1)廠內車行路徑鋪設混凝土,但塵土覆蓋嚴重,惟有路面色差,計4點。(2)現場破碎機運作中,無任何防制措施且造成逸散情形嚴重,計10點。綜上,貴公司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操作,有稽查紀錄(含照片)可稽。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1年05月02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6條第2款及第7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及其附表一、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溪湖鎮西勢里彰水路一段二十七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官田區渡頭里三塊厝九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