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0-070035
- 處分日期
- 2021/07/14
- 違規日期
- 2020/11/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9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11月4日前往安南區安和路一段220巷129弄13號旁(安和段1245地號)稽查,發現於該地號空地堆放有廢木材、廢玻璃、廢土石塊等裝潢修繕廢棄物,經查該堆廢棄物係貴商號從事房屋裝潢修繕工作所產生之一般事業廢棄物,並非法清運及暫存於該土地上,再委由合法清除機構清除;貴商號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作業,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90000元整,並命停止營業。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3、4項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東里安和路一段二二○巷一二九弄一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一段288巷150弄7號旁(安和段1245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