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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080009
- 處分日期
- 2018/08/23
- 違規日期
- 2018/05/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三民西區清潔隊107年5月7日派員至本市三民區河堤路上明堤公園旁(停車格編號:計時004110上),發現貴公司清運車輛(KEB-8726)配合小貨車進行垃圾子母桶壓縮作業,再使用車上加壓水槍清洗子母桶,惟作業完成駛離後,該處地面殘留污水殘漬,未防止事業廢棄物溢漏之污染環境情事發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裁處暨本局執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裁罰基準編號6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文恩路一二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河堤路上明堤公園旁(停車格編號:計時004110上)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