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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50041
- 處分日期
- 2021/05/24
- 違規日期
- 2020/12/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109年12月3日函轉民眾陳情,本局109年12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將陶瓷製品濕式成型製造程序(230047)產出之廢陶瓷纖維(不良品),投入上開製程廠內再利用再製,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填報上開廢陶瓷纖維之清理流向;另上開廢陶瓷纖維以垃圾袋盛裝,貯存於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內容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期文到次日起14日內改善完成,倘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加重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一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大寮區華東路一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