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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120016
 
            
            
            
                
- 處分日期
 
                - 2020/12/28
 
            
            
                
- 違規日期
 
                - 2020/11/1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膠帶製造程序-膠帶業製造(M01)」操作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09年4月13日起至114年4月12日止,且其製程屬「膠帶製造業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下稱排放標準)管制對象,其污染源之排放管道P101,需每半年進行揮發性有機物濃度檢測,惟查貴公司自109年4月9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於109年10月13日前未進行揮發性有機物定期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暨排放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上田里高平路二○五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上田里高平路二○五巷一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