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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基隆營業所

文號
40-107-060012
裁罰機關
基隆市
處分日期
2018/06/26
違規日期
2018/04/1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基隆營業所為『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再利用機構(再利用種類:編號三、煤灰;批發零售業),登記場所僅限辦公室使用,且未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所無加工製造行為,本局於107年3月29日、107年4月19日至貴公司基隆營業所現場稽查下列違規事項:1.貴公司基隆營業所107年3月29日至107年4月19日共清運28筆,皆未依規定有將R-1106(燃煤飛灰)送至再利用機構收受端之相關申報記錄,業已分別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裁罰:28*6,000=168,000元。2.查貴公司基隆營業所於105年9月起收購廢棄物R-1106(燃煤飛灰),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卻由前述事業端直接清運至未合格之再利用機構,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相關規定,本局於107年3月29日、107年4月19日各至貴公司基隆營業所稽查,爰依同法第52條分別按次裁罰:6,000*2=12,000元。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6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基隆市七堵區長安街二○號
違規地址
基隆市安樂區樂利三街32巷10弄13號1樓
統一編號
5056343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