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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90004
- 處分日期
- 2024/09/05
- 違規日期
- 2024/07/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一、本案係辦理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設備元件檢測。二、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漆料化學製造程序-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1),證號H4431-05號」,該製程需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六章設備元件規定,其中淨檢測不大於一萬ppm;本日會同廠方人員查核時,前端污染源操作中,委由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作業,本日會同廠方人員共計進行251點次設備元件抽測。三、本次檢測計有1點設備元件之檢測值大於一萬ppm,檢測結果元件編號M010009701F0000T001VV01L0 初檢測值12,422 ppm(背景值4.3 ppm),淨檢測值12,417.7ppm,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3年07月1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東園路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里東園路二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