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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翠芬

文號
20-112-040022
裁罰機關
新北市
處分日期
2023/04/28
違規日期
2022/10/0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臺端所經營之店面(市招:23號鍋燒麵)從事烹調作業,於周界外適當處所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16,超過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值(1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及第4條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尚未繳款
事業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二段三七巷二三號一樓
違規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2段37巷23號
統一編號
9190652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