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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南區養護工程分局

文號
23-101-04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4/11
違規日期
2011/11/15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之2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暨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1款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之規定開立處分。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光復路二五九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那瑪夏區台21線204K~213K間災害緊急工程(206K+300~206K+620)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