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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興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14-060003
- 處分日期
- 2025/06/16
- 違規日期
- 2025/03/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9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已於113年10月18日取得竹縣環空設證字第J0838-01號設置許可證,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3月21日至貴公司稽查當下尚未取得操作許可證,且查核時現場污染源運作中,屬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固定污染源設置或變更後,應檢具符合本法相關規定之證明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申請及取得操作許可證,並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貴公司未取得核發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情形,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仁義路八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鳳山村仁義路8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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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7/19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