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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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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0-060131
- 處分日期
- 2021/06/25
- 違規日期
- 2021/05/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所屬環境清潔稽查大隊楊梅區中隊於110年5月25日上午11時33分會同上湖派出所員警,前往本市楊梅區上湖段1727、1727-3、1727-4、1731-2地號稽查,現場查獲由司機林惠森駕駛(車號:KLB-3257、車斗:2X-98)樂儲通運有限公司營業貨運曳引車1輛○○現場僅提供買賣合約書1份,未隨車持有載明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合法有效證明文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草漯里忠孝路一○一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上湖段1727、1727-3、1727-4、1731-2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