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彰化縣
  3. 金大堆肥共同處理場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金大堆肥共同處理場

文號
40-112-020019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3/02/20
違規日期
2022/12/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8,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貴事業申報資料顯示於111年5月、7月收受農業污泥(R-0908)再利用之使用量已超過所領有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含再利用檢核)每月最大核准量10%以上,上述內容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並經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依貴事業收受農業污泥(R-0908)及禽畜糞(R-0104)之再利用申報資料顯示(共7筆) 皆未依規定於收到廢棄物三十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8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文津村芳草路十六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芳苑鄉文津村芳草路16號
統一編號
19626927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