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城屠宰場
- 文號
- 40-109-120002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0/12/01
- 違規日期
- 2020/04/1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查台端從事禽畜屠宰加工作業,並已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派員於109年4月16日至貴場實地稽查發現,108年4月4日及7月18日清運聯單(聯單編號:N300467510800016及N300467510800035),未上網確認申報聯單內容屬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大城鄉上山村魚寮路二三之二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大城鄉上山村魚寮路二三之二七號
- 統一編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