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30-110-090016
- 處分日期
- 2021/09/11
- 違規日期
- 2021/06/0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所屬二廠不甚將廢液(切削油)排放至廠房外側溝,經本局於110年6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並於廠房旁排放口(排放至廠房外之承受水體)採樣檢測結果,pH檢測值為11.7(限值:6~9)、懸浮固體檢測值為1,770mg/L(限值:30 mg/L)及化學需氧量測值為2,150mg/L(限值:10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7月29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溪埧里溪南路一段五○六巷二五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烏日區溪南路一段506巷25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