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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峯牧場

文號
20-110-110003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1/11/10
違規日期
2021/06/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1.本案為主動稽查案件,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2.本局於110年06月01日11時21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周界下風處聞有酸臭異味,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干擾,遂立即進行採樣,詳細採樣紀錄內容如後附表所示,將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3.樣品依規定貼封條並置於黑袋子避光保存,採樣過程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並拍照存證。4.上述紀錄內容已與該場業者陳○○確認無誤。5.業者代表陳正鑫表示現場有其他非屬牧場之異味。檢測結果:55 (標準:50)1.本案為主動稽查案件,排定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2.本局於110年06月01日11時21分至現場查察,稽查時於該場周界下風處聞有酸臭異味,現場確認未有其他異味干擾,遂立即進行採樣,詳細採樣紀錄內容如後附表所示,將俟檢驗結果辦理後續。3.樣品依規定貼封條並置於黑袋子避光保存,採樣過程依環檢所公告之標準程序進行並拍照存證。4.上述紀錄內容已與該場業者陳○○確認無誤。5.業者代表陳正鑫表示現場有其他非屬牧場之異味。檢測結果:55 (標準:50)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12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科工段一一九地號,科工段一二○地號,科工段一二一地號,科工段一二二地號,科工段一二三地號,科工段一二四地號,科工段一二五地號,科工段一二六地號,科工段一二七地號,科工段一二八地號,科工段一三○地號,科工段一三一地號,科工段一三五地號,科工段一六二地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興農路634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