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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昇科技有限公司

文號
40-113-120027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4/12/08
違規日期
2019/05/22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0
處分種類
停止營業,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許可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文件,即逕行受託廢棄物清除處理,且未依其主要成份特性設置貯存設施,致污染環境,貴公司又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並提供於本市北X區玉X段11X2、11X3、11X4、11X5及11X6地號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經本局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並涉犯同法第46條第1、4款規定之行政刑罰部分,經臺灣高等地方法院113年1月24日112年度原上訴字第199號刑事判決:處罰金新臺幣45萬元。2.貴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由刑事法律處罰之,爰本局不另裁處行政罰鍰,惟依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裁處貴公司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書主旨
限改條件:命停止營業(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7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附表3項次2之規定裁處及行政罰法第26條第1項規定。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不須繳納
事業地址
臺南市北門區玉港里灰磘港一二九之四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北門區玉港段1122、1123、1124、1125及1126地號
統一編號
54086216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