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椿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鹿港廠
- 文號
- 40-114-020010
- 裁罰機關
- 彰化縣
- 處分日期
- 2025/02/17
- 違規日期
- 2025/02/1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鹿港廠於本縣鹿港鎮鹿工路24號從事基本金屬製造業,資本額為新臺幣6億9,630萬元,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登載產出R-2502廢酸洗液最大月產生量470公噸,屬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惟未依規定設置廢棄專業技術人員。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9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9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海埔里彰濱工業區鹿工路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鹿工路24號
- 統一編號
- 30826319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