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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80032
- 處分日期
- 2019/08/12
- 違規日期
- 2019/08/0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本市岡山區碧紅里岡燕路101巷22號等(本市岡山區大公段904地號等11筆土地)建物拆除工程,領有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08年5月10日(108)高市工建築拆字第00169號拆除執照,已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即先行拆除,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二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楠梓區後昌路八三七巷二三弄一二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岡山區碧紅里岡燕路101巷22號等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