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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50001
- 處分日期
- 2023/05/02
- 違規日期
- 2023/03/1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322號從事混凝土拌合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1921-05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2年3月16日稽查發現,該製程於出料時,即攪拌機(E106)正常運作中,其防制設備袋式集塵器(A105)壓降大於250mmH2O(儀錶可測得最大值),超出許可核定範圍(30-200mmH2O)。貴廠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核定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期於112年8月1日前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2年06月03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二二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三二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