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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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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20009
- 處分日期
- 2017/02/16
- 違規日期
- 2017/01/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自來水公司管線工程施工作業,經查貴公司於本縣冬山鄉梅花段91、89-1、119、120地號土地堆置管線工程施工看開挖產生之土石方(經現場量測堆置土方量約為900立方公尺,已達水汙染防治法事業定義:土石方堆(棄)置場定義堆置總體積達500立方公尺以上),為貴公司未依規定於堆置場所設置遮雨、擋雨、導雨設施及符合規定之沉砂池,於106年1月4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查獲屬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規定暨水污染防制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9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本府將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以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9條第3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羅東鎮羅莊街一五六巷五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梅花段119地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