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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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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110013
- 處分日期
- 2024/11/08
- 違規日期
- 2024/10/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3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10月18日派員稽查貴事業,查獲貴事業113年6月及8月申報收受不平衡,重量分別為9.36公噸及3公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另查貴事業111年度申報營運紀錄,顯示貴事業111年11月1日使用車輛KEJ-8258及KEJ-3892載運廢木材9.85公噸及10.11公噸,前述2部車輛均未加裝GPS,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五、規定。再者,貴事業113年7月申報廢木材(R-0701)收受貯存134.02公噸、8月收受貯存172.16公噸、9月收受貯存150.47公噸,惟現場稽查原料(即收受之廢木材)貯存區堆置約1,285公噸(32.53M 長*10.54M 寬*7.5M 高*密度約0.5噸/立方公尺=1285.7公噸),顯示貴事業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規定。又貴事業原料貯存區堆至長度達32.53M,高度亦超過4公尺,與核准廢清書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1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4-030001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一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莿桐里彰水路19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