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昶昕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文號
20-108-04001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4/18
違規日期
2019/01/1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公司(大園廠)污染源-液體、液體混合設備(E204)槽體頂部鏽蝕破損,致廢氣由該破損處逸散(許可證核定之收集方式為密閉收集),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為250m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為30-150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二三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23號
統一編號
23509611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