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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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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110004
- 處分日期
- 2024/11/15
- 違規日期
- 2024/08/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400,00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杰迅公司所屬三義廠從事塑膠皮、膠布製造程序達環境部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之列管範疇。二、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3年8月29日派員稽查,現場塑膠皮、膠布製程,未依法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程序。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00000元整,命製程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龍鳳三街四八號二樓之一
- 違規地址
- 苗栗縣三義鄉西湖村14鄰伯公坑40之49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