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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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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1-040031
- 處分日期
- 2022/04/28
- 違規日期
- 2022/01/1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0
- 處分種類
- 勒令停工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以非鐵金屬為原料,從事各種金屬製品(如鋁、銅、鉛、鋅、鎂等)之熔解或鑄造,其所有電爐、反射爐及熔解爐(含坩鍋爐)之總設計容量或總實際處理量為五百公斤/批或五百公斤/小時以上,且其廠房面積大於五十平方公尺以上及生產設備之馬力與電熱合計達2.25千瓦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裁處書主旨
- 自111年04月29日起停止作為、停止貯存、停工、停產。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後段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4條第1款及第8條第3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路一三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五股區五工路135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