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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松牧場

文號
30-113-020010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4/02/23
違規日期
2023/09/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2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放流水送驗,懸浮固體700 mg/L,生化需氧量592 mg/L,化學需氧量1,92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1000元整,臺端業於113年1月26日113昶字第1130102603號函檢送改善完成證明文件,經審認定已改善完成,故不再另訂改善期限。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寶村新生路一段八八之三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福金段92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