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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0-040040
- 處分日期
- 2021/04/22
- 違規日期
- 2020/02/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一)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5號修正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之公告事項一、(二)3.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9月26日環署廢字第1080069918號「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四略以規定:「...若該批廢棄物尚未清除、處理、再利用作業完畢,應主動追查其流向並向事業廢棄物產源所在地主管機關報備查」辦理,合先敘明。(二)查貴事業(管制編號:H48A4549)自109年2月27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止(聯單編號:H48A4549109800001等8筆)產出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廢棄物代碼:E-0221)委託順銅資源回收有限公司(管制編號:H46A0141)清運輸出日本,因該公司尚未取得輸出境外許可,故退運回貴事業,惟查貴事業至今未依上開規定主動向桃園市政府報備,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一六九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山頂里山鶯路169-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