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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8-110011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1/12
違規日期
2019/09/2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罰鍰金額
NT$12,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南科TFT-LCD三廠107年7月~12月定檢申報廢水量為1,316,373 m3,超過許可核准量1,293,520 m3。(許可核准每日排放7,030 m3×申報天數184日=1,293,520立方公尺)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第3條第1項附表三及附表八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松智路一號二六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二路三五號
統一編號
1645050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