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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8-060003
 
            
            
            
                
- 處分日期
 
                - 2019/06/05
 
            
            
                
- 違規日期
 
                - 2019/04/09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龍潭工廠(H50A8604、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90巷16號、以下稱:貴公司)從事洗選蛋作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12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50105090F號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查貴公司107年5月19日至6月25日作業過程中產出之報廢蛋,委託宜立牧場從事再利用,惟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上述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龍華路一段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里工五路90巷1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