瓅昌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1-103-030105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4/03/27
- 違規日期
- 2014/03/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24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四七一巷七弄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
- 統一編號
- 7067957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