瓅昌精機廠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1-103-030105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4/03/27
 - 違規日期
 - 2014/03/03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3,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000元整。限改日期:103年04月24日。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8條、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1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四七一巷七弄九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
 - 統一編號
 - 70679571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