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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4-040002
- 處分日期
- 2025/04/02
- 違規日期
- 2025/02/2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9款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2月26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調閱113年8月26日CCTV影像發現無留存紀錄,貴事業人員現場表示,因去年新增4隻監視設備導致檔案儲存空間不足,故影像未留存6個月,核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附件二處理機構錄影系統設置要求」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5月1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第9條第1項第9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待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五九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二五九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