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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鎰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8-010028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1/18
違規日期
2018/10/16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7年10月1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排放管道P002之異味稽查檢測作業,其檢測結果為1,740,未符合排放標準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並限期於108年3月4日前完成改善,請於改善期限屆滿前,提送改善或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08年03月04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裁處罰鍰。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十九路一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寶山里工業區十九路一號
統一編號
5257138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