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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080093
- 處分日期
- 2020/08/31
- 違規日期
- 2019/11/06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83,6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4日派員至放流口採樣,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及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於108年10月3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039),限期於108年11月4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8年11月6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複查,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53mg/L、懸浮固體:117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50mg/L、懸浮固體:8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36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已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林里大原路二二巷七八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桃園區大原路22巷7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