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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光畜牧場

文號
40-101-080005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12/08/15
違規日期
2012/06/29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8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8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8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林頭里成功路七○○之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黃厝段三五二、三六九、三六九之一、三七一、三七二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