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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00005
- 處分日期
- 2023/10/03
- 違規日期
- 2023/08/0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處分種類
- 按次連續處罰罰鍰
- 違規情節
- 案係本局以112年6月15日中市環稽字第1120063520號函,就貴公司排放管道P003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管道異味污染標準,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部分,請貴公司於112年7月21日前完成改善,合先敘明。貴公司函檢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之檢驗報告書予本局審查,爰本局於112年8月7日09時10分派員會同環境檢驗測定機構人員及貴公司員工於廠內進行管道異味污染物之復查檢測(當時製程作業中),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9,77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排放標準為2,000),本局認定未改善完成,核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450000元整,違規改善部分:請貴公司立即改善,未改善按次處罰。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五一號一六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清水區海豐里舊庄路25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